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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2/3医患纠纷缘自缺乏沟通

    2009年12月03日  来源:北京晚报  【  

      最近几起发生在医疗领域的纠纷备受全社会关注,目前法院审理医患纠纷案件呈上升态势。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召开了缓解医患矛盾的座谈,邀请知名医院工作人员、律师、法学专家、群众、审理医患纠纷法官等人士,共同探讨如何缓解医患矛盾。二中院法官表示,他在审理案件时发现,医患纠纷中,有三分之二是医患之间缺乏沟通引起的。

      据了解,目前北京市法院受理的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已达上千件。根据二中院法官的统计,在这些医疗纠纷中,由于医患沟通不够,医患关系不和谐导致的纠纷约占总量的三分之二。“有些案子是责任问题,比如左边的患处被医生错切了右边。但我们发现大量的案子都有这样的原因:患者不明白、不清楚医院实施的治疗,所以提起了诉讼。”二中院法官白松告诉记者。

      白松说,审判实践中常听到有患方这样说:法官,如果当时医生能采取今天这样的态度,把问题给我们解释清楚了,我们不会打到您这儿来,我们是不太懂医学,但我们通情达理。这些话侧面反映出医护人员在工作中确实存在没有认真沟通的情况。没有沟通、不会沟通、沟通不恰当都在不同程度上加剧了医患之间的紧张对立情绪。在诉讼中,患者经常抱怨的是医务人员态度冷漠,认为医院对他们的疾病不上心。在有些医疗机构,医疗活动只强调依靠仪器设备,忽视医生与患者的交流。这种以机代人的趋向,使患者拿到就是各种化验单,医生不作解释,进而引发了患者的合理怀疑。

      白松法官建议,医院应充分保障患者的知情权。现在许多患者的一个共同诉求就是医院告知不清,侵犯了病人的知情权。白松建议开展医疗服务信息公示,坚持住院病人费用清单制,做到让患者清楚知道经治医生、自己的病情、诊疗收费标准、药品价格、做何种检查项目等,进而对检查、诊疗、用药、收费及服务放心。这些工作最好形成文字记载,一旦产生争议,就可以作为有力的证据。

      白松法官特别指出病历要书写规范。在医疗诉讼中,病历是进行技术鉴定和司法鉴定的重要依据,在进行鉴定前,医患双方需首先对病历进行质证。一些涂改、缺页和毁损都有可能影响病历的可信度和鉴定的结论,无谓地加剧医患之间的矛盾,这对医院也是有风险的。因此医务人员在书写病历时应尽量做到不涂改、篡改、伪造、丢失、毁损,否则一旦成诉,会承担不利的后果。前几年的一起医院错切患者子宫的案例中,法院发现病历被涂改,原有诊断结果被刮掉,无法识别,而改过后的诊断结果有利于医院。对于院方的这种涂改行为,法院最终认定其承担不利的后果,判决医院承担百分之百的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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